◆办事项目
企业稳岗返还申领
◆办理依据
《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31号)
◆服务对象
在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的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简称:其他参保单位)。
◆申领条件
1.申请企业及其职工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以及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
◆补贴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备注: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
◆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系统比对,无需材料。
◆办事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wsfw.jnhrss.jinan.gov.cn:8001/hso/logonDialog_112.jsp)—点击“失业支付”—进入“稳岗返还申请”页面,由系统自动比对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填写完善银行对公账户信息等内容,确认后即完成申请。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申请稳岗返还参照济人社字〔2021〕31号文件执行。
2.审核确认:系统接收后,申请信息推送至企业参保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确认。
3.社会公示: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申请名单、金额等信息,在区县人社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将返还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对公帐户。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在工作日即时受理,不含确认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
◆受理期限
申请受理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稳岗返还。
◆办理电话
历下区 86957133 市中区 82078428
槐荫区 87957112 天桥区 85943846
历城区 88066035 长清区 87221872
章丘区 83213054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8209 钢城区 75873017
平阴县 87890727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785763 南山区 88112713
◆其他事项
最新政策信息可登陆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查询: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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